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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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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遠崢微頓,不說話,抓住她的胳膊塞進被子,還拍拍她的頭,“睡吧,我給你守著。”

林妙音又把手拿出來,摸摸他手背,晚上可能只有二十幾度,他穿著背心配外套,手背涼涼的。

“要睡一起睡,又不是沒在一個床上待過。”

孟遠崢……是在一個床上待過,但是沒有在一個被窩兒裏待過。

“你不睡也行,你得蓋上被子,你看你手涼的。”她往旁邊挪動給他讓出位置來。

“快點,不聽話以後我就一個人來守夜了,不讓你來了。”

說罷用威脅的眼神看著他。

孟遠崢失笑,只有脫了鞋子,鉆進被窩,與她隔了一個拳頭遠。

林妙音這才心滿意足睡過去。

待被頭頂的光亮擾醒後,她爬起來,孟遠崢已經回家去了,給她留下了表,看了一眼是早上六點半。

她穿上鞋,混上席子鋪蓋卷和竹墊,回家後就見孟遠崢在做早飯。

她去洗漱後,孟遠崢的雞蛋面已上桌。

雪白的面條配上一個煎得詭異近似心形的雞蛋,肉末以及鹹菜炒的哨子,搭配綠色的蕹菜葉子,讓林妙音看得兩眼放光。

再一看孟遠崢的面,沒有雞蛋,哨子也少一半。

他慢條斯理地攪拌哨子道,“你這麽辛苦肯定要吃點好的,晚上我給你做魚湯,昨兒成仁的弟弟抓了小雜魚,給了我們幾條。”

說罷便見林妙音一臉感動地看著他,失笑,“快吃,一會兒面坨了。”

兩人快速吃完了面後,林妙音就下地去了。

又忙了幾天,周末林妙音帶著孟遠崢去縣裏拆石膏,這次沒讓別人陪同,拆了後去給那兩個大媽送了設計稿。

這次有兩件事林妙音很開心。

第一件就是孟遠崢的腿恢覆很好,可以不用拐杖走路了,只需要慢慢走就行,第二是自己設計的裙子在整個黑市賣得很火。

然後兩人去拍了照片。

照相館的攝影師很少見外形這麽好看的顧客,很興奮,也非常敬業,給他們拍了很多照片,單人雙人都有,幸好如今還沒出現後世那種婚紗攝影。

否則攝影師要是叫,兩人再靠近點,註視彼此的眼神再深情點,小夥子你的手再緊一點……

請問她是直接笑場呢還是直接跑路呢?

照片當時拿不了要過一段時間才能來拿,後又去了黑市買了很多的肉和菜之類的。

坐大巴車回去,在公社下車後,林妙音準備又去問問有沒有回牛頭灣或者附近的牛車。

孟遠崢的腿不能走遠路,來的時候便是坐的隊裏的牛車。

還沒走兩步,前方傳來很大的哄哄聲,一個年輕男人開著拖拉機牛逼哄哄地出現了。

這人梳著當下時興的背頭,頭發鋥光瓦亮,穿著皮衣服,一雙皮鞋蹬著,高高坐在拖拉機頭上。

他認出了林妙音,林妙音沒認出他來。

“妙音?”

男人叫了一聲。

林妙音停下腳步擡頭看他,疑惑道,“你是?”

“我是趙勝利呀,你不記得我啦?”

男人綻開笑臉,從拖拉機上跳下來,手肘靠在拖拉機上,用一種自認為非常帥氣的姿勢看著她。

“我們小時候還是同桌呢?你記性真不好。”

林妙音努力把他的臉和記憶中的人對比。

趙勝利又道,“小時候過家家,你演爸爸,我演媽媽,想起來了不。”

孟遠崢:???

他走過來,不善地看著趙勝利,“這位是……”

“哎呀這是你男人吧,我聽我娘說了你嫁給了一個知青。大兄弟挺俊嘛,來抽根煙抽根煙。”

趙勝利熱情地摸出煙,自己嘴裏叼一根,讓孟遠崢抽一根。

孟遠崢連忙拒絕,“謝謝,我不抽煙。”

林妙音也總算想起這人了,“趙二狗是你哦?你早說你小名嘛,說大名我一點印象都沒。”

趙勝利……

“你們這是要回牛頭灣嗎?走,我送你們。”他拍拍自己的拖拉機。

林妙音打量了他的拖拉機,笑道,“小日子過得不錯嘛,拖拉機都買上了。”

“哪兒呀,這是我們隊裏的,我在縣城當工人一個月幾十塊怎麽可能買得起。”趙勝利嘴裏叼著煙,催促道,“走不走,剛好我要回去了,順路送你們啊。”

“謝謝你了啊二狗。”

林妙音拉著孟遠崢上前,孟遠崢有點抗拒,因為拖拉機後鬥挺高,他右腿無法得力不好上。

“你再叫二狗我就給半路給你們丟下去,怎麽了這是,咋不上啊?”趙勝利道。

“他腿傷了還沒好,使不上勁。”林妙音回道。

趙勝利這才想起眼前這人是上過報紙的英雄,肅然起敬。

“哎呀你看我這腦子,都忘了你男人腿傷了,來,我幫你。”

說著上前一把抱住了孟遠崢的大腿,把他抱了起來。

孟遠崢被迫上半身趴在車鬥上,被趙勝利一頂.屁股,整個人便撲進了車裏。

孟遠崢:奇恥大辱!

他坐起來,伸手拉了林妙音上來。

趙勝利開著拖拉機哄哄哄地出發了,一路上雜七雜八地嘮嗑。

林妙音突然註意到,趙勝利身上穿的褲子居然是牛仔面料。

牛仔褲在內地流行應該是在80年代,他只是縣城裏的一個普通工人,是怎麽買到牛仔褲的?

她在兩個大媽那兒也看了牛仔的面料很少,民眾接受度有限。

在沿海地區倒是相對流行了一點。

再看趙勝利的打扮,時尚前茅,莫非這人背地裏是同道中人?

但是現在她摸不準對方也不敢貿然問,只有留下了對方的聯系地址,趙勝利讓下次去縣城找他玩,他請吃飯。

在牛頭灣外面的岔路口下了車,與趙勝利道別後便各自回家。

……

待稻谷徹底收完入倉,已經是九月初。

最近林妙音有點壓抑,因為馬上就要到了歷史轉折的時刻了。

幾天天氣都陰沈沈的,頗有點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感覺。

這日下午,大家突然聽到隊裏的廣播響起。

“我們偉大的領袖…………去世了。”

廣播一出,大家都駐足,有些沒有反應過來,有些一臉不可置信,瞬息,斷斷續續的哭聲響起來,直到哭聲震天。

整個世界都籠罩在一團愁雲裏。

林妙音把門關上,心情沈重地坐下,收音機裏傳出同樣的消息來。

她看向窗外,已經黑雲壓城,屋裏陰暗逼人。

孟遠崢坐在書桌前,靜靜地看著一本書。

她走過去,坐在他旁邊,把頭靠在他胳膊上。

孟遠崢放下書,低頭,沈聲問,“怕嗎?”

林妙音搖搖頭,“不怕。”

有什麽怕的,只是感嘆自己前世生於現代社會,到了這裏才能真實感受到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對一個偉人的敬愛能夠有多強烈。

不過一會兒大雨就下來了,天已有了幾分涼意,孟遠崢找了外套給她穿上。

雨下了一天一夜。

大家放假了好多天沒有去上工,約末過了有一個月,隊裏決定排一出戲,來讚揚和傳承革命精神,預計在元旦節演出。

悲傷的氣氛總算沖淡一些了,村裏喜歡湊熱鬧的都去報名參演。

既然要排戲,總要選一個人當導演,經過推選,選出來一個女知青何甜,她父言言母年輕時是藝術團的,她本人耳濡目染也懂一些。

然後便是選男女演員。

雖說這部戲是歌頌革命精神,但是用的是以小見大的方式,大概劇情就是在革命年代,有一對小夫妻,在面對國家遭受敵人的襲擊的情況下,男人毅然決定參軍,留下了新婚不久並且懷孕的妻子。

在男人走後,她生下了一個兒子,不久,聽說自己的男人戰死了。

她悲痛欲絕,發誓為男人報仇,於是加入了共.產.黨,平時仍然帶著兒子生活在自己家裏,成了一個特殊的情報人員。

在兒子兩歲那年,突然半夜裏來了一個人,居然是她戰死的丈夫回來了!

但是通過交流,她知道了,原來她丈夫不是戰死了,而是當了漢.奸。

男人要帶她們母子倆去過好日子,女人忍著心裏的翻江倒海,表面同意了,跟著他到了偽軍居住地後,她暗地裏給黨內傳遞了很多有用的消息。

但是後來她被發現了,男人質問她為什麽要這樣做,她答,我是中國人,寧死不做走狗!

並說了一大堆感人肺腑,引人深思的話,這段很好地體現了革命精神和愛國情懷。

男人被她說得愧疚了幾分,也放松了警惕,誰知這時女人突然暴起,用刀把他殺了。

臨死前,男人說,我知道不能做賣國奴,但是我想給你和兒子更好的生活。

女人也哭了,又說了一堆話。

最後結局是門被打開,一大堆鬼子沖了進來。

這個故事很虐,但是觀眾愛看。

需要的演員並不多,除了男女主,就只有幾個小配角。

那麽男女主誰來演呢?

不說別的,至少這長得得端正好看,念過書,畢竟要背臺詞,然後看著很正義,很有主角氣質,畏畏縮縮的不行。

女主倒是挺多符合的,那新來的女知青都可,男主呢?

何甜看著一群因為收稻谷被曬得黑得見牙不見眼的漢子,搖了搖頭。

“這女主演可以黑點沒關系,畢竟她是村婦,男主演黑不行,他是漢.奸,最好要白的,看著就像成天吃香的喝辣的那種。”

眾人紛紛把眼神挪向在角落裏看熱鬧的林妙音夫妻倆。

看著像成天吃香的喝辣的,長得白的,不就是孟遠崢麽?

何甜點點頭,覺得孟遠崢很適合演男主,但是他媳婦不行,他媳婦只上了三年學,字都認不全,女主角的角色肯定不能給她。

那女主角應該選誰呢?

她把眼神落在幾個新來的女知青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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